一、招生宗旨: 為縮減城鄉差距,落實高職社區化並引導高職教學正常化,102學年度計有32所科技校院經教育部核定,共提供2,027個招生名額辦理「102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」,期使每一所高職具有潛力之優秀學生,皆有就讀優質科技校院之機會,進而培育未來之社會中堅。 二、推薦報名資格: 凡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,得向原就讀學校申請推薦,各高級職業學校至多可推薦8名學生: 1. 各高級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:所稱「高級職業學校」,係包括公私立高職、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及經教育部核定辦理綜合高中課程學校。綜合高中之學生,截至畢業前一學期須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(含)學分以上者,始得參加本推薦甄選入學招生。 2. 在校學業成績(採計至畢業前一學期之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)排名在科(組)或學程前20%以內。 3. 全程均就讀同一學校。 4. 各校所推薦之學生僅得擇一推薦報名參加「科技校院繁星計畫」或「大學繁星推薦入學」,亦即同一位學生不得兩邊都參加,違者將取消報名及錄取資格。 三、甄選方式:所有考生依7項比序項目之排名順序進行分發作業。 ◎ 第1比序:在校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◎ 第2比序:在校5學期專業及實習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◎ 第3比序:在校5學期英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◎ 第4比序:在校5學期國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◎ 第5比序:在校5學期數學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◎ 第6比序:「競賽、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」之總合成績 ◎ 第7比序:「學校幹部、志工、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」之總合成績 四、選填登記就讀志願序及注意事項: 1. 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期間:102年3月29日(星期五)10:00~至102年4月2日(星期二)17:00止。 2. 每位考生須依其就讀科組學程所歸屬之高職15群科之群別,選填各科技校院之該群及不分群至多20個志願(例如:高職製圖科係歸屬「機械群」,因此製圖科的考生可選填「機械群」及「不分群」至多20個志願)。 3. 考生於系統所選填登記之志願,在未確定送出前皆可修改。一旦確定送出即完成志願登記,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或重填,請考生特別審慎考慮後再行送出資料。 五、分發方式: 1. 分發方式:依照考生各項成績比序排名、考生選填志願及各高級職業學校推薦順序,進行二輪分發錄取作業。 2. 第